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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新税征收不设过渡期 涉外企业地产投资侧重偏转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07/7/3     浏览次数:    
           据悉,外企用地征税不设过渡期为平衡内外资企业税负,加强土地管理,国务院在去年底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首次将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依据该规定,自1月1日起,我国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在原规定基础上提高了2倍。
    就在新税运行半年之际,有地方提出希望征税能设立过渡期,被国家税总明确否定。
    其实,国家税总和财政部早已发布通知,要求各地要按新规完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严控减免税;对属越权减免和不符合减免规定的,要立即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商务部和国家外汇局又于5月23日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业审批和监管。
    对此,专家解释,入世5年过渡期已结束,内外企税率要一碗水端平,应逐步取消不公平税收待遇。
    国家税总也表示,将涉外企业纳入征税范围,是国家加强土地管理的重要举措,引导各类企业合理、节约用地,保护土地资源,公平税收负担。
    外资注资地产方向悄转此次用地新税是继去年7月建设部等六部委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的所谓“限外令”和今年2月土地增值税之后,对外资投资产生重要影响的又一政策。
    “限外令”发出半年后,据有关媒体调查,境外个人投资者的热情显见减退。就北京而言,境外个人购房者数量急剧下降。但各种征兆显示,有实力、规模大的境外开发商、投资行等基于对内地楼市和人民币升值潜力的看好,并不会因为政策的一再缩紧而放弃在中国内地猎取市场的欲望。
    今年初,国际物业顾问戴德梁行发表的亚太区2006年物业市场回顾报告中直言,去年中国内地房地产市场继续吸引境外资金达295亿港元之多,而2005年这个数字只有177亿港元。
    虽然外资并未如预期中大幅降低投资热情,但业内人士也表示,这并不意味着一系列政策打在了“软棉花”上,一些微妙的变化其实已在发生。
    ING房地产中国机会基金一位人士表示,2007年将是ING的投资高峰期。今后ING的投资将集中在二线城市,包括武汉、重庆、成都等地的住宅项目,一线城市暂不做投资重点。
    这一表态似乎印证了有关专家的预言:今后,国内二、三线城市将备受关注,而各城市的住宅用地将会受到外资追捧。鉴于未来有不少市区重建项目及CBD迁址规划,为市场带来一批土地供应,而内地加快城市化进程也将进一步推动住宅需求。但境外资金为减低开发风险,可能会以整幢建成的物业作为投资首选。
             2007-7-3 15: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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