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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要闻

关于做好2005年度安徽省外商投资先进企业评选和表彰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06/5/26     浏览次数:    
           各有关外商投资企业:
  一年一度的安徽省外商投资先进企业表彰会,拟于今年下半年召开,表彰2005年度外商投资先进企业和优秀企业家,为提前做好评选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评选全省外商投资先进企业的标准
  1、我省外商投资企业年度出口创汇在100万美元以上,或企业人均年创
  汇在1万美元以上;企业年度税前利润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企业年人均税前利润在1万元人民币以上。同时达到以上两个条件的,可评选为全省外商投资出口创汇和经济效益“双优”先进企业。
   2、企业年出口创汇在100万美元以上者,可评选省外商投资出口创汇先进企业。
   3、企业年税前利润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可评选省外商投资经济效益先进企业。
   4、凡我省外商投资企业年度出口创汇达到200万美元或人均出口创汇在2万美元以上;企业年度税前利润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企业人均税前利润在2万元人民币以上者,由省协会向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推荐,经全国协会审查评定为全国外商投资出口创汇和经济效益“双优”先进企业。
  二、 评选全省外商投资优秀企业家的标准
  评选外商投资优秀企业家,主要是表彰在外商投资企业岗位上做出了优异成绩的企业正副董事长、正副总经理,每个达标企业限推荐一名,其评选标准为:
  1、所在的企业当年必须达到先进企业的评选标准中的任何一个标准;
  2、所在的企业2005年的纳税总额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税前利润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本人在企业改制、创建和生产经营管理中做出了优异成绩;
   4、本人积极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和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工作等。
  三、受表彰的先进企业必须遵纪守法,经营管理好,产品质量高,在经营中重合同、守信用。凡查明企业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伪造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与评选资格。
  四、参评和受表彰的企业,必须是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会员,非会员的外商投资企业如符合评选标准,应先行申请办理入会手续,经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批准为会员企业后,可参加评选。
  五、请参加评选的外商投资企业认真总结2005年度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经验,写成书面材料,连同登记表一起于6月15日前传真或邮寄至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联系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89号盛安广场507室 邮编:230061
  联系电话:0551-2835886 传真:2835880 联系人:吴仁凤
  
  
  
  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抄送:省商务厅、各市商务(外经贸)局、各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联络处(含三个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经贸(外资)局)
       附件:
拟表彰的2005年度外商投资先进企业登记表
参评的2005年度外商投资优秀企业家登记表
          2006-5-26 17: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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