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要闻
各有关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有关优秀企业评选表彰工作的精神,经研究,现对2012年度我省外商投资企业评选和表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全国外商投资优秀企业评选表彰标准
根据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规定,我省外商投资企业凡在2012年度企业年销售额在4亿(含4亿)人民币以上,或服务型企业营业额在2.4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各类企业年进出口额4亿(含4亿)美元以上,达到其中一项即可申报。
符合条件的,经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初评后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评选表彰。
二、参加全省外商投资优秀企业有关的评选表彰标准
(一)、评选全省外商投资优秀企业评选标准
各类外商投资企业凡在2012年度销售额在5000万(含5000万)人民币以上,或进出口总额500万(含500万)美元以上的,达标的企业评为全省外商投资 “优秀”企业。企业必须遵纪守法,经营管理好,产品质量高,在经营中重合同、守信用。
鉴于我省的实际情况,外商投资中小企业占有一定的比例,对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遵纪守法、高新技术企业、取得国家专利企业、为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谐社会的建设、劳动就业、社会慈善等做出了应有的突出贡献者,评比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评选全省外商投资企业优秀企业家的标准
评选外商投资优秀企业家,主要是表彰在外商投资企业岗位上做出了优异成绩的企业正副董事长、正副总经理,每个达到表彰标准企业限推荐一名,其评选标准为:
1、所在企业必须2012年度达到全省外商投资优秀企业的评选标准;
2、所在的企业2012年度的纳税总额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税前利润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本人在企业改制、高新技术创新推广和生产经营管理中做出了优异成绩;
4、本人积极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等。
三、评选办法
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企业自主填表申报,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根据企业填报的相关数据与联合年检相关数据进行审核。请参评企业认真填写申报表,填报表格数据应与2012年度的《年检报告书》内容相符。经初步了解,收到本通知的企业,已初步具备申报条件,可进行申报。
四、颁奖表彰
召开隆重的颁奖表彰大会,届时邀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并颁奖。
五、注意事项
请参加评选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优秀企业家,认真填写《申报表》,并在9月30日前邮寄至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联系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祁门路与翡翠路交口处省商务厅717室
邮 编:230001
联 系 人:周国庆 (0551—62835886、63540180)
传 真:62835880、63540181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
拟表彰的全省外商投资优秀企业申报表
拟表彰的全省外商投资企业优秀企业家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