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要闻
(一)长三角科技创新情况总览
长三角作为中国科技资源高度集中的地区,长期以来在创新价值链上占据全国的高地,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还是产业创新各个环节的要素、机制和成果上,长三角三省一市作为整体具有突出的领先地位。2018 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18 年,全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19677.9亿元,比上年增加2071.8亿元,增长11.8%;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 2.19%,比上年提高 0.04 个百分点。分地区看,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超过千亿元的省(市)有 6 个,其中长三角就占 3 个,分别为江苏(占 12.7%)、浙江(占7.3%)和上海(占 6.9%),长三角经费投入占全国总数的 30.3%。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市)有 6 个,其中长三角也有 3 个,分别为上海、江苏和浙江。根据科技部发布的 2017 年全国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截止 2017 年末,全国总计高新技术企业 130632 家,其中上海 7494 家、江苏 13661 家、浙江 9047 家、安徽 4255 家。长三角高新技术企业数总共 34457 家,占全国总数的 26.4%。整合利用高质量外资和提升产业创新水平的相互支撑与协同发展,实现开放与创新的充分结合,走出了一条利用“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提升城市综合创新竞争力的道路,在重大科技项目和新经济模式上呈现率先发展的动态。 上海通过对一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科技项目集中投入,以“集中力量办大事” 为准则,对高性能芯片等一系列重大项目座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取得了全国乃至世界领先的科研成果。截止 2017 年,全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总数为 6586793 人,长三角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活动人员 1882681 人,占全国总数的 28.6%。全国高新技术企业 R&D 人员总数为 4133944 人,长三角高新技术企业 R&D 人员总数为 1210997 人,占全国总数的 29.3%。
(二)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进一步发展
根据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的报告,长三角区域科研合作呈现出两大基本趋势:第一,上海是长三角区域科研合作的核心,主导着整个科研合作网络框架,随着上海迈向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以及上海、安徽两大国家综合性科学中心建设,未来围绕上海、合肥、南京、杭州为核心网络开展科研合作仍是长三角区域科研合作的主导力量。第二,南京的辐射效应最为明显,带动了整个苏中地区科研合作的快速崛起,相比而言,杭州和合肥的辐射效应较弱,合肥在安徽仍处于一城独强的局面。从技术溢出方面来看,长三角技术合作日趋加深,创新走廊成为重要承载,长三角三省一市间合作申请 PCT 专利从 2010 年的 70 件增长到 2017 年的 125 件。长三角技术转移网络全域覆盖,专利转移数量从 2011 年的 1137 件增长到2017 年的 7495 件,增长幅度近 6 倍。
二、长三角科创政策
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形成一批创新成果。鼓励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参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供开放共享服务。支持外商投资企业通过海外并购、联合运营、独立设置研发机构、建设离岸实验室等方式,整合国际高端科技创新资源,拓展国际科技服务市场,培育引进先进制造业产业项目。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机制,符合条件的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个人的股权激励,个人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在 5 年内分期缴纳。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激励,符合条件的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鼓励外籍科学家以合作研究等方式参与基础研究项目,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参与科技计划。实施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鼓励各地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企业,在引才投入、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创新载体建设、科研成果转化、租房补贴、项目资助等方面给予支持。
安徽省科创情况
安徽省 2018 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 13.9%,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达 2.1%,高新技术企业达 4710 家,创新能力连续 7 年位居全国第一方阵。安徽加大了推进创建高新区的工作力度,截止 2018 年末,全省已有 6 家国家高新区、14 家省级高新区,其中有 7 家省级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的请示已报国务院。2018 年,全省 16 家高新区 ( 不含新增的黄山、六安和亳州高新区 ) 共实现工业总产值 9735.4 亿元,同比增长 8.7%;营业收入 11136.5 亿元,同比增长 4.4%;实际上缴税费 638.1 亿元,同比增长 12.9%;拥有区内注册企业 62645 家,同比增长 51.0%,其中高新技术企业 1924 家,占全省高新企业总数的 40%,同比增长 17.3%。全省吸纳和输出技术合同交易额均突破 300 亿元。
安徽省
1.总体政策
2017 年 4 月 22 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2 号)。主要内容有: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年销售收入达 500 万元及以上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原值 10 万元及以上),省、市(县)分别按其年度实际支出额不超过 15% 予以补助,单台仪器设备补助分别最高可达 200 万元,单个企业补助分别最高可达 500 万元。补助资金用于研发。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研发投入中,承担单位投入不低于 60%,省、市(县)投入不超过 40%,省在市(县)先行投入基础上予以资助,单个项目累计资助最高可达 500 万元。支持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每年审核选择一批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皖创办公司或与省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科技团队,在市(县)先行投入支持的基础上,省以债权投入或股权投资等方式,分A、B、C 三类,分别给予 1000 万元、600 万元、300 万元资金支持。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连续 3 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根据认定指标得分情况,省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奖励企业研发团队。在对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的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专利保险予以补助的基础上,拓展险种范围,所在市(县)先按投保企业实际支出保费的 30% 给予补助,省再按投保企业实际支出保费的 30% 给予补助。支持科技企业孵化服务: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按照入驻的小微企业和创客数以及孵化毕业的企业数、创客数、融资数等绩效情况,结合税收贡献度和运营成本,市(县)先行奖补,省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奖励。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对安徽省牵头组建新获认定的国家(试点)联盟、国家布局建设的区域性联盟,省分别一次性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奖励;对新通过评估的省级联盟,省一次性给予 20 万元奖励。
2.对外资的政策
2017 年 10 月 8 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外资增长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82 号 ),进一步减少外资准入限制,落实财税支持政策。鼓励跨国公司在皖投资设立地区总部等功能性机构。支持各地依法依规出台包括资金支持在内的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政策措施,吸引境外世界 500 强及跨国公司来皖设立总部、区域总部及研发中心、技术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整合省相关专项资金,对在皖投资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省政府支持科技创新、制造强省建设等扶持政策;对总部企业新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新认定设在企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给予项目资金补助,并积极推荐其申报国家有关专项资金。
三、长三角科创合作平台和机制
近年来,长三角一体化不断升温,区域融合动作频频。随着城市交流合作的日益频繁,社会经济黏合度正不断增强,对于科技资源流动共享的需求日益提升。长三角科创资源的开放共享,有利于加速科技资源在区域内的流动,不仅可以降低长三角区域的整体创新成本,也能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G60 科创走廊沿线是中国经济最具活力、城镇化水平最高的区域之一。2016 年 5 月,上海松江区提出,沿 G60 高速公路构建产城融合的科创走廊,是为 1.0 版本。2017 年 12 月,上海松江区与浙江杭州市、嘉兴市合作建设沪嘉杭 G60 科创走廊,签订《沪嘉杭 G60 科创走廊建设战略合作协议》,迈入 2.0 时代。2018 年 6 月,G60 科创走廊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金华等其他 6 座城市同时加入,迈向 3.0 版本,科创走廊也从城市战略上升到长三角区域战略。G60 科创走廊总体
三、长三角科创合作平台和机制
发展规划 3.0 版在沪嘉杭的基础上,形成“一廊一核多城”的空间布局规划,辐射范围扩大至金华、苏州、湖州、宣城、芜湖、合肥,覆盖面积约 7.62 万平方公里,区域内常住人口约 4900 万,GDP 总量约 4.86 万亿元,分别占长三角三省一市总量的 21.2%、22.3%、24.9%。2018 年 10 月 10 日,上海市松江区、浙江省嘉兴市、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金华市、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湖州市、安徽省宣城市、安徽省芜湖市、安徽省合肥市九城市的组织部门负责人启动一批共建共享人才工作项目和人才培养服务平台,并发布《共建共享 G60 科创走廊人才新高
地行动方案》,广纳海内外英才,共同建设 G60 科创走廊,促进人才与产业同频共振、人才与发展互生共赢。沪、苏、浙、皖九城市将共建共享“人才一张网”。九城市达成共识,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地的人才、科研、实训等资源,合作共建第一批 12 个人才培养基地和人才服务平台,包括G60科创走廊工匠培养基地、G60科创走廊博士后创投服务中心等,落实一批人才培养、人才引进、法律顾问服务、产业服务、资源共享的具体合作项目。与此同时,九城市将在产业集聚人才上“增效能”。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 G60 科创走廊的重点产业领域,将面向全球引进优秀创新创业“团队 + 项目”,加快培育独角兽企业。在实施各类专项人才发展计划时,也将采用“人才 + 项目”捆绑联动机制,全力促进人才与产业、项目、企业的联动。2018 年 11 月,上海市松江区、浙江省嘉兴市、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金华市、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湖州市、安徽省宣城市、安徽省芜湖市、安徽省合肥市九城市共同研究,推出 G60 科创走廊九城市协同扩大开放30条措施。政策聚焦外资准入、对外贸易、金融服务、产业体系、科技创新、营商环境等领域 , 通过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市场准入九城市“一网通办”、 在 G60 科创走廊全面执行新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推行外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推进上海市、浙江省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成果向 G60 科创走廊辐射等 30 条措拖构建九城市协同开放的新格局 ,建立九城市一体化发展的开放型经济体系 , 放大九城市扩大开放的先行先试效应。在 2019 年 9 月 25 日举行的 2019 中国浙江“星耀南湖 • 长三角精英峰会”暨第二届 G60 科创走廊人才峰会开幕式上,上海松江区、嘉兴市、杭州市、金华市、苏州市、湖州市、宣城市、芜湖市、合肥市共同签署《深化 G60 科创走廊九城市人才交流合作协议》。建立长三角人才一体化发展城市联盟;深化 G60 科创走廊九城市人才培育服务基地建设;建立 G60 科创走廊九城市人才专家库;建立 G60 科创走廊九城市互认互通人才培养机制;建立 G60 科创走廊九城市技能人才合作共建机制;建立 G60 科创走廊九城市创业创新人才合作交流机制;建立 G60 科创走廊九城市人才需求发布和招募机制;建立 G60 科创走廊九城市人才合作成果发布机制;建立 G60 科创走廊九城市人力资源服务业联盟;开展 G60 科创走廊九城市领军人才企业产品展示。
(二)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2006年,长三角区域的江、浙、沪三地签订了《长江三角洲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共建协议书》。基于此协议,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的科技厅联合设立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和推进各自的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的管理和服务相关工作。此后,由上海市科委牵头,沪、苏、浙、皖三省一市科技部门共同建立了“长三角区域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简称“长三角大仪网”),并投入运行。该网站是在长三角三省一市(沪苏浙皖)各自仪器共享资源的基础上建成的,主要采用“分布建设,系统整合”的构建模式。同时,长三角三省一市根据自身的资源优势,分重点、多层次建立了各自特色的公共服务平台,并采取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截至2016 年年底,长三角大仪网已集聚区域内 1576 家单位的 22967 台(套)大型科学仪器设施,总价值超过 251.56 亿元人民币。其中,价值在 50 万元以上的仪器设施达 14170 台(套)。2019 年 4 月 26 日,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正式开通上线。平台由沪、苏、浙、皖三省一市科技主管部门共同倡议建设,以需求为导向,共享为核心,提供动态科技资源地图、跨区域仪器预约、需求对接等服务。集聚长三角地区各类优质科技资源,旨在通过政府管理与市场运营的双轮驱动模式建立科技资源服务运营体系,打破长三角各省市的区域界限,促进跨区域科技资源的共享共用。长三角平台以“上海科技创新资源数据中心”建设为基础,以纳入国家科技创新资源区域网络节点为目标,通过与三省一市建立资源数据接口,目前已实现长三角区域大科学装置、仪器设备、科研人才等科技创新资源数据层面的打通。上线近半年,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已初具规模,除打通数据外,还有能力为区域内企业和科研单位提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和研发资源共享等服务。通过在各城市建立服务分中心,不断畅通资源—企业的服务渠道,长三角平台正从平台对接、资源互认、政策互通等方面打通资源与服务,并逐渐形成研发—技术—人才—市场—服务的创新链条。截至目前,平台在长三角地区拥有 8 个服务分中心、1 个服务驿站,与苏、浙两省八地建立了“科技创新券”跨区域互认互用机制,逐步构建起了长三角区域科技服务体系。比如,在上海与苏州建立了科技资源共享创新共同体后,就有 74 家苏州企业使用了上海 67 家服务机构的近 400 项服务。今年 8 月,长三角“科技 114”双创服务热线 400—600—5114 也已开通。热线以原有的上海科技服务热线为基础,扩充和完善了长三角区域的知识库,并形成了相应的跨省合作与联动机制,为有科创需求的个人和企业提供咨询及相关服务。
(三)长三角科技交易博览会
长三角科技交易博览会(以下简称“科交会”)由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发起联合举办,旨在围绕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总体目标,搭建长三角科技创新合作交流平台,创新科技服务贸易、促进技术贸易方式,打造长三角科技服务品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动长三角地区的科技、产业、人才等资源集聚、交流融合,打造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创新发展的示范区。首届科交会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至 30 日举行,共组织了 13 场专业论坛、路演等活动,会上启用了“双创券”平台、成立“长三角创新服务贸易共同体”,进一步推动资源整合共享;打造长三角合作产业创新园区,进一步促进成果转移转化;建立长三角汽车产业创新联盟,进一步引领产业协同发展,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共荣。此外,开幕式上还举行了 2018 年中国科学院专利竞价(拍卖)会上海专场开槌仪式,进一步推介科创产业核心技术。第二届科交会于 2019 年 9 月 25 日至 27 日举行,上海嘉定、江苏苏州、浙江温州和安徽芜湖共同签署《深化长三角地区科技创新一体化发展战略协议》,进一步加强了长三角科技创新战略协同、成果对接、资源共享、生态共建等方面合作,打造长三角科技创新合作的示范“模板”。现场还发布了长三角科技成果和长三角企业技术创新需求,颁发长三角科交会首批合作科技服务机构授权证书、首批长三角生物医药发展战略顾问、产业专家代表聘书。
(四)长三角科创发展基金
2019 年 6 月 13 日,第十一届陆家嘴论坛举办期间,中金上海长三角科创发展大基金设立仪式在沪举行。工商银行、中金资本以及黄浦区政府代表主基金——中金共赢长三角科创发展基金发起方现场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中金共赢长三角科创发展基金作为中金上海长三角科创发展大基金的主基金得到了上海市以及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众多机构的响应和支持,合作机构类别涉及银行、保险、国有金融机构及产业龙头企业,大基金总规模不低于 100 亿元人民币,不超过 200 亿元人民币。工商银行将以中金共赢长三角科创发展基金设立为契机,通过对战略新兴产业的投资,推动区域转型升级,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发展,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国家战略。
四、长三角企业科创板上市情况
中央决定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对于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促进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科创板作为上交所新设立的独立板块,与现行 A 股市场相比,取消了以往严格的盈利要求,对科技创新企业具有更高的包容度,科创板为各种所有制企业扩大了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门
槛,对外资企业来说也是一个新机遇。科创板首批上市的 25 家企业中,上海 5 家、江苏 4 家、浙江 3 家,长三角地区共 12 家,占到大约一半,为 48%。从科创板行业分布上来看,12 家企业共涵盖 5 个行业,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和高端装备行业是最多的,分别都是 4 家,其他还包括生物医药、人工智能 + 制造业、新能源等行业。从企业性质上分析,首批上市的长三角企业中外商投资企业有 6 家,占到半壁江山,其中上海 5 家全部为外商投资企业(含 3 家外资控股企业),另外浙江有 1 家。这些外商投资企业中,外方股东或由创始人和早期投资者(天使轮、首轮)组成,在境外设立;或是股权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如英特尔创业投资公司投资了乐鑫科技和澜起科技。《外商投资法》第十七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证券和其他方式进行融资”,科创板作为上交所新设的独立板块,取消了以往严格的盈利要求,允许尚未盈利的公司、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公司以及具有红筹和 VIE 架构的科创企业上市。科创板将吸引跨国公司投资长三角科技产业,吸引跨国公司把在中国的创新业务分拆在科创板上市,吸引国外风险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吸引国外科技人才来长三角地区创业。
五、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长三角外资科创情况
2017 年 8 月份美国对中国展开 301 调查以来,美国对从中国进口的商品不断实施关税加征措施,并加强对中国的出口管制;中国也对从美国进口的商品采取反制措施,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给长三角地区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多不利影响。今年7月份上海市外商投资协会对地区总部、汽车、商贸、材料、集成电路、电器、医药等领域的31家重点企业的调研结果显示, 近半数企业反映订单、营收和利润受到明显下滑;部分企业表示通过与客户继续商谈、控制人员成本、加大产品本土化、拓展市场、转口贸易、申请产品关税排除等措施应对贸易摩擦影响。截至 2019 年 10 月 16 日,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将 220 家中国企业 / 机构实行贸易封禁,列入“实体清单”,包括华为及其关联的 70 家公司,长三角的海康威视、大华股份和依图科技公司也在其中。被列入实体清单后,除非获得许可证,将不能采购美国出口管制条例(EAR)受控物项,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从其他企业 / 机构获得(EAR)受控物项和相关服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研发和生产经营。近年来长三角外商投资企业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和贸易形势,未雨绸缪并且积极应对,科创活动呈现出以下两大特点。
(一)加大投入,在华新设研发中心或提升能级
2016—2017 年,西门子在中国苏州、无锡等地设立多个创新中心和实验室,并在苏州设立西门子中国研究院苏州分院。从 2017 年 9 月起,西门子中国主导西门子全球自主机器人的研发。西门子全球“工厂自动化”业务部门正准备将产品开发并推向市场。2017 年 6 月 15 日,液体和粉末涂料供应商——艾仕得涂料系统在上海的亚太研发中心正式启用,拥有近 300 名科学家和技术人员,多个实验室、全球较大的修补涂料培训中心和全球色彩研发中心,成为全球四大研发中心之一。2019 年 10 月 21 日,投资 8.63 亿元人民币、历时 3 年建设的罗氏上海创新中心在上海。张江高科罗氏园区落成。自此,上海成为罗氏继巴塞尔和旧金山后的全球第三大战略中心。该创新中心由 2004 年设立的罗氏研发中心升级而成,现拥有约 150 名科研人员从事药物发现和早期临床开发工作,且 90% 以上为本土科学家。截至 2019 年 9 月底,罗氏上海创新中心提出了 223件发明专利申请,其中有 121 件已获授权。
(二)外资与本土的创新元素加速融合,中外合作共享创新成果
2017 年 1 月成立的微软加速器 • 上海是微软全球第 8 个加速器,一期共为 14 家初创企业成功加速。10 家企业在加速期间获得总额 4.2 亿元人民币的新一轮融资,企业总估值超过 66 亿元人民币,是加速前的三倍以上,1 家企业在新三板上市。2019 年 6 月 27 日,作为强生公司全球网络部署的开放创新生态体系、亚洲首个 JLABS(初创企业孵化平台)在上海张江启用,向全球创新者敞开大门。投入运营后,JLABS@Shanghai 可以容纳超过 50 家生命科学和医疗健康领域的初创企业,将与强生亚太创新中心、新兴市场创新中心等机构展开合作,共同打造辐射全球的亚太创新基地。不同于其他孵化器,JLABS@Shanghai 提出了“无附加条款”承诺:与 JLABS 的合作无任何附加条件,创新个体在自由开展科学研究的同时,也能保留自己的知识产权。中美贸易摩擦的持续发展,会带来外资企业长期经营战略的调整,有些在长三角外资企业开始考虑开发,制造,销售一体化模式应对中美贸易摩擦带来的不利影响,这可能会成为未来长三角外商投资企业应对中美贸易摩擦的发展趋势。
六、建议
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两大国家战略给长三角外资科创带来了重大发展机遇。今年以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日前批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标志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进入全面施工期。建议有关各方继续把握机遇,强化合作,推进平台建设,实现各方协同发展。
(一)加强长三角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特别是科技主管部门的协同加强长三角三省一市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包括商务部门和科技主管部门的联动,推进 “科技创新券”长三角通用通兑,促进长三角区域技术转移和技术合作,拓展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功能,引入更多大型仪器等资源,扩大共享服务平台覆盖面,推进平台和企业的协同发展。
(二)发挥长三角外资协会联盟作用,搭建更多企业合作平台长三角三省一市的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历年来在搭建政府主管部门与外商投资企业间的沟通平台、帮助外商投资企业了解和享受有关政策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今年 6 月 18 日沪苏浙皖四地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发起成立的长三角外资协会联盟,可以更好地发挥平台作用,促进长三角区域政府主管部门与企业间、内资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间、不同行业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推进内外资企业协同发展。
(三)参考国际规则,组建跨国技术转移服务和纠纷处理的信息共享与专家咨询平台针对跨国公司在华研发中心的知识产权落地现状与政府期待之间的差异,参考现有的国际通行的创新成果保护的制度化要求,一方面加强对于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各类主体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的国际对接;另一方面,针对现阶段跨国公司在沪技术转让、跨国创新开发合作中常见的知识与创新成果流动问题,以现有的工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依据,参考目前全球主流的跨国技术转移的相关规则,组建一个由第三方专业组织为主体的跨国技术转移和纠纷处理的信息共享与专家咨询平台。
(四)优化外资企业在长三角范围内合理布局
立足长三角各城市的地域功能定位和资源优势,将企业的管理总部、研发中心、制造基地、销售中心等在长三角区域内合理布局,实现外资企业的最优化配置,同时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合作。
(五)加强内外资企业间互动,推进内外资协同创新发展外商投资企业,特别是一些知名跨国公司有精益管理等成熟而且体系化的管理方法和创新的方法论,这些是外企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也是内资企业相对比较薄弱的环节。而阿
里巴巴、腾讯、华为等内资企业也有中国特色的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其面对复杂多变市场的快速反应机制值得外企学习。深化内外资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成为科研项目转化商用的战略合作伙伴,共同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共同培养本土人才,实现合作各方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六)推动跨界融合、协同创新发展
区块链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 通信技术等的飞速发展,给传统产业、传统商业模式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和机遇。企业在聚焦核心领域、做好创新研发、练好内功的同时,也要加强与其他行业企业的联系,寻求契合点,探索跨界创新和融合,共建内聚外合的开放性创新合作网络圈,实现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