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
1、问:本次资本项目外汇改革试点的意义是什么?
答:这是国家外汇管理局支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批复同意在合肥市全辖范围内开展的资本项目外汇改革试点,主要在简化外汇业务手续、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升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跨境投融资灵活性等方面给予市场主体更多先行先试政策,为进一步提升我省跨境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和深化资本项目对外开放积累经验。
2、问:本次资本项目外汇改革试点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主要包括6项政策:一是允许实施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二是允许辖内非金融企业的外债注销登记下放至银行办理,并取消企业办理该业务的时间限定;三是允许辖内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在真实、合规的前提下,按实际投资规模将资本金用于境内股权投资;四是允许辖内已确定选择“投注差”模式借用外债的企业,可调整为以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借用外债,一经调整不得变更;五是允许辖内企业跨境融资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与签约币种不一致,但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应保持一致;六是取消资本项目账户开户数量限制,市场主体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立多个资本项目外汇账户。
3、本次资本项目外汇改革试点的区域包括哪些?
答:本次改革试点的区域是合肥市全辖范围内,即合肥市区、肥东、肥西、长丰、庐江四县和巢湖市。
4、问: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具体措施是指什么?
答:指企业在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境内支付使用时,可凭支付命令函直接在银行办理,无需事前、逐笔提交交易真实性证明材料。
5、问: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所指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包括哪些内容?
答:主要包括外汇资本金、资产变现账户内资金、外债资金和境外上市调回资金等资本项目外汇收入。
6、问: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包括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资金使用有何要求?
答:应当真实合规,并符合现行资本项目收入使用管理规定。
7、问:哪些企业可以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业务?
答:注册在合肥市且符合以下条件的非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政府融资平台除外): 近一年无外汇行政处罚记录(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自成立之日起无外汇行政处罚记录),如为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名录内企业,其货物贸易分类结果应为A类。
8、问:哪些银行可以经办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
答:经办银行需满足以下条件:已开通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上年度执行外汇管理规定年度考核B类(不含B-)及以上;具有完善的内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
9、问:企业通过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办理业务,还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吗?
答:需要。企业通过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办理业务的,需将相关业务真实、合规的文件和单证(含电子单证)留存5年备查。经办银行对所办理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进行事后抽查。外汇局开展事中事后核查、检查和调查。
10、问: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可以用外汇资本金进行境内股权投资吗?
答:可以。本次试点取消了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有“投资”字样的要求,允许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在不违反现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且境内所投项目真实、合规的前提下,依法以资本金进行境内股权投资。
11、问: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汇资本金进行境内股权投资,具体该如何操作?
答: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汇资本金原币划转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的,被投资主体应按规定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并开立资本金账户接收资金,无需办理货币出资入账登记;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汇资本金结汇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的,被投资主体应按规定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并开立“资本项目-结汇待支付账户”接收相应资金。
12、问:企业在偿清外债后,是否需要办理外债注销登记?
答:需要办理。企业已登记外债未偿余额为零且不再发生提款的,在办妥最后一笔还本付息业务、关闭相关外债账户后,办理外债注销登记。
13、企业外债注销登记在哪里办?有时间限制吗?
答:企业向所在地外汇局辖内银行申请办理外债注销登记。取消了办理该业务的时间限制。
14、问:企业办理外债注销登记手续须向银行提供哪些材料?
答:提供下述材料:
(1)外债注销登记业务申请书。
(2)外汇局出具的业务登记凭证和《境内机构外债签约情况表》(提供最新原件)。
(3)本笔外债对应外债账户的开户银行出具的已关闭账户证明(另有规定的除外)。
(4) 针对前述材料的补充说明。
15、问:已确定选择“投注差”模式借用外债的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可以重新调整借用外债的模式?
答:可以调整。本次试点允许合肥市全辖范围内已确定选择“投注差”模式借用外债的企业,可调整为以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借用外债,一经调整不得变更。
16、 已确定选择“投注差”模式借用外债的外商投资企业到哪里办理融资模式调整?需要哪些材料?
答: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调整。需提交的材料有:
(1)借用外债模式调整申请书
(2)企业上年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企业承诺书
(4)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7、问:企业跨境融资签约币种是否可与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不一致?
答:可以不一致。本次试点允许合肥市辖内企业跨境融资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与签约币种不一致,但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应保持一致。
18、问:取消资本项目账户开户数量限制,具体是指什么?
答:取消“每笔外债最多可以开立3个外债专用账户”、“每个开户主体原则上只能开立1个境外汇入保证金专用账户”、“每笔股权转让交易的股权出让方仅可开立1个境内资产变现账户”等限制,相关市场主体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立多个资本项目外汇账户,但相关账户开户数量应符合审慎监管要求。
19、 银行能否为注册地在同一外汇分局辖区内的异地市的企业办理外债注销手续?
答:可以。取消非银行债务人需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注销登记的管理要求,非银行债务人可到其所在外汇分局辖内的银行直接办理符合条件的外债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