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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解除安徽禽类出口禁令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05/3/1     浏览次数: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发出通知,全面解除安徽省禽类及相关产品的出口禁令。
  7月5日,安徽巢湖市居巢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7日发出通知,暂停从安徽省出口禽类及禽类产品,暂停接受安徽省出口禽类及禽类产品的报检。疫情发生后安徽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扑灭禽流感疫情,于7月28日宣布解除疫区封锁。
  目前,鉴于安徽省已成功扑灭疫情,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解除对安徽省禽类及相关产品出口的禁令,并要求各地防疫、检疫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时通知相关企业,根据进口国家和地区的要求,认真做好检疫检验工作。
             2005-3-1 15: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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