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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201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意义重大。根据《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省政府确定了35项重点工作,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负责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各牵头负责领导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牵头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责、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各市、县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省政府将重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并适时进行调度,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一、着力保持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1.持续扩大有效投入。
(1)完成“861”项目投资6000亿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开工建设1300个以上超亿元项目,推进1500个以上超亿元在建项目,建成400个以上超亿元项目。实施重大前期工作项目推进计划,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支持有条件的政府性投融资平台做优做强,引导社会资金、境外资金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争取和项目实施工作。
(2)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贷款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新增贷款高于上年水平。鼓励徽商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多存多贷”。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加大股票和债券市场融资力度,扩大融资规模。搭建保险资金与项目对接平台。
2.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1)力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左右,完成技术改造投资增长约20%,实施1100项亿元以上重点技改项目,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5%以上,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0户以上。完善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引导产业集聚,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清洁生产,突出工业化、信息化深度融合和军民融合发展。
(2)力争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58%左右。出台民营经济发展指导性意见,优化发展环境。培育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引导产业集群专业镇制定发展规划。培育“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
(3)强化煤电运等供需保障,力争煤炭产量达到1.53亿吨,全社会发电量增长8%。推进煤炭行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健全电煤供需协调机制,科学调度安排迎峰度夏(冬)电力供应。做好服务基层和企业的运输协调工作。
3.大力促进消费和进出口。
(1)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培育文化旅游、家政养老、休闲健身、节能环保产品等消费热点,促进汽车、农机、家电等地产品销售,开展全国品牌促进试点,推进“百家品牌展销、百场消费促进”活动。出台深化全省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培育商贸流通主体,新增限上法人企业600家以上。加快完善城乡市场流通体系,建设一批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完善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做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规范市场秩序,优化流通消费环境。
(2)推动20家骨干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线上业务,培育1至2个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平台,发展网络购物等新型流通业态。加快“五位一体”商贸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压缩200个屠宰场点,建成20个公益性直销菜市场,培育40个连锁经营企业,建立1000个社区(中心村)放心购物直营便利店、规范2000个各类放心早餐网点,建设1个省级家政服务网络中心、打造40个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培育30家服务外包额过亿元企业。
(3)实现进出口总额增长15%。完善外贸促进政策,强化市场主体培育,开拓新兴市场,扩大机电、高新技术等产品出口,鼓励先进技术设备等进口。积极承接加工贸易转移。妥善应对贸易摩擦。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力争设立合肥综合保税区。参与长三角区域大通关建设,提高外贸便利化水平。
4.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扩大重要商品储备品种和规模。加强公益性农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规范流通领域收费行为。强化市场价格监管,依法打击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二、着力创新驱动做大做强主导产业
5.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1)力争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94件,技术市场交易额增长20%。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50家,推进500项重点技术创新,新开发省级(重点)新产品200项,新增研发机构150家,完成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一期工程。
(2)力争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超11000亿元。实施100项重大科技攻关,建设一批产业研发和示范应用基地。加快高新技术园区等创新载体和创新创业综合体建设。
(3)加快推进3项国家拓展中关村政策试点。完成20家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试点。
(4)加强人才培养和招才引智工作,力争新增专业技术人才16万人,培养技师6000人,培训高级工5.4万人。开展企业人才服务年活动。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和高端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合芜蚌人才特区建设,实施“611人才行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111”人才集聚工程、“外专百人计划”等项目。
6.培育壮大主导产业。
(1)主导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5%,建设10个以上主导产业发展基地,完成主导产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万亿元。制定分行业产业发展、技术升级和品牌培育路线图,出台投资导向目录和重大产业基地认定办法。推进骨干企业完善产业布局,加快兼并重组步伐。推动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
(2)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实施“增长源工程”,建设合芜蚌新型显示、芜马合智能专用装备、蚌合芜硅基功能材料等产业集聚区。
7.加快“质量安徽”建设。
开展第二届安徽省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建设若干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推进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争创“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实施商标战略,推进商标品牌基地和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加大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力度。
8.推动服务业快速发展。
(1)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研究制定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的举措。加快现代物流、工业设计、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进商贸、家政、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深化黄山市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市申报国家服务业发展示范区,选择一批县、市、区开展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规划建设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
(2)加快发展旅游业,力争实现接待入境游客增长16%,国内游客增长15%,旅游总收入增长15%。推进旅游与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深化旅游与文化、科技、金融等合作发展。加快“5233”行动计划步伐,完成项目投资1560亿元以上。提升旅游整体宣传营销水平。巩固拓展客源地市场。编制旅游商品发展规划,加强旅游品牌创建。办好中国(黄山)国际旅游节暨徽文化节、安徽旅游商品展示交易总汇暨旅游商品设计大赛。推动旅游综合改革试点。
三、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
9.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1)深入开展粮食生产“三大行动”和高产创建,促进粮食稳产增产。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加快发展生态健康养殖,实现肉蛋奶总产547万吨,水产品产量增长3%以上。新增20个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
(2)深入实施农业产业化“671”转型倍增计划,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6500亿元以上,农业产业化招商引资额突破700亿元,建立农产品基地7500万亩。
(3)加快农业物联网试点省建设,建立56个粮食主产县苗情、墒情、病虫情、灾情监测点,建设省级农业生产指挥调度平台,推进13个农业物联网示范县建设,打造国内重要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
10.扎实推进美好乡村建设。
(1)完善村庄布点规划,重点建设1500个以上中心村,治理1万个左右自然村。完成20万户以上农村危房改造、240个乡镇农村清洁工程和205个行政村环境连片整治,在26个示范县(市、区)、40个村开展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逐步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和符合农村实际的污水处理模式。
(2)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力争减少贫困人口80万人。实施扶贫攻坚规划,推动专项扶贫、社会扶贫和行业扶贫,完成950个重点村整村推进工程和4万人“雨露计划”培训任务。
11.加快实施水利安徽战略。
推进新一轮治淮和淮水北调工程建设,加强青弋江、水阳江、滁河等长江重要支流治理,加快引江济淮(巢)前期工作,实施89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完成5个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任务,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与水系连通试点项目建设。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强当家塘坝扩挖和沟河清淤疏浚,再解决4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新实施30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抓好55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29个专项工程建设,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10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0平方公里。试点建设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合作组织,加强水利专业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防汛抗旱工作。
四、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12.推动城镇化提质提速。
(1)开展新型城镇化建设综合试点,争取列入国家试点省,力争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产城一体、要素配置、公共服务等方面实现突破。
(2)实现城镇化率提高1.6个百分点。培育壮大中心城市,统筹布局基础设施、综合交通体系和公共服务配套,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编制芜马组群城镇体系规划、皖北城镇群城镇体系规划。支持市县制定完善城乡规划。启动环巢湖、皖南区域景观绿道建设工程,建成城市绿道示范段300公里以上。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13.全面实施国家区域战略规划。
(1)提升皖江示范区建设水平,推进皖江城市带与合肥经济圈聚合发展。开展示范区建设情况评估,进一步完善政策、优化环境,在培育主导产业、加快产业集中区和沿江通道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2)力争皖北地区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编制实施皖北“四化”协调发展先行先试实施意见,推进建立中原经济区合作发展机制。研究谋划沿淮经济带发展的战略定位、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深化南北“3+5”合作共建现代产业园区建设。
(3)加快大别山革命老区发展步伐,启动振兴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落实支持金寨县发展“5+1”事项,加快金寨现代产业园区、职业学校和大别山旅游扶贫快速通道建设,推进金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
(4)推进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编制实施示范区规划,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项目谋划和政策争取,启动实施一批重点项目。
14.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保持县域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进一步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深化省直管县体制试点,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继续实施县域分类考核,支持各地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县。
15.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完成交通建设投资650亿元,铁路运营里程达到3540公里,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3500公里,新改建国省干线公路3000公里,实施县乡公路升级改造3000公里,加固改造农村公路危桥1000座。抓好合福客专、宁安城际,望东长江公路大桥、岳西至武汉高速、芜申运河和沙颍河航道整治、郑浦港新区一期等在建项目建设。新开工皖赣铁路新双线芜宣段、庐铜铁路、合肥地铁2号线,芜湖长江公路二桥、池州长江公路大桥、沙颍河杨桥船闸扩建等项目。建成阜六、宿淮铁路和漯阜铁路复线电化工程,马鞍山长江大桥及接线、黄山至祁门高速、阜阳港颍州港区一期工程等项目。推进商合杭、杭黄铁路,芜湖、安庆、亳州民航机场前期工作。做好合肥机场转场运营、池州机场开通有关工作。
五、着力深化改革开放
16.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实施国家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推进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新增土地流转面积200万亩。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和示范社建设工程,培育10个示范县、100个省级示范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33000个。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启动国有林场改革试点。
17.加快国企和财税金融改革。
(1)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协调推进淮北矿业、长城军工股份公司首发上市,组织推进中煤矿建集团主业整体改制上市。对部分规模适中、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集团实施股权激励,推进整体改制。加大引入战略投资者力度。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实施厂办大集体改革,争取1年内基本完成。
(2)巩固“营改增”试点成果,加强跟踪监测,做好“1+6”行业企业申报纳税工作,落实补贴政策。做好扩大试点范围准备工作。
(3)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增加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执行的规范性,加强全口径预决算管理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
(4)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争取组建15家农村商业银行,加快发展村镇银行。积极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探索扩大有效抵押担保范围。推动银行、保险等不同金融业态合作。防范金融风险。
18.深入推进其他重点改革。
(1)加快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健全稳定增长的教育投入保障体制。推进基础教育三项改革,加快职业教育办学模式、高职招生制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高校分类管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等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办教育。
(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选择3—5个市开展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选择10个县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基本完成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
(3)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全面完成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省直部门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
(4)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试点工作。适时出台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基本完成分类工作。
(5)加快推进海事(港航)管理体制改革,将省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机构的人财物划归所在市,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
19.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
出台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办法,争取新增2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完善开发区发展规划,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提升产业集中度和投资强度,加快打造一批特色园区和产业集群,新增2个生产总值过百亿元产业园区。鼓励开展园区整合重组、合作共建,开展中心城区范围内相邻开发区整合试点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区扩容晋级。加快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中新苏滁、郑蒲港新区等重点园区建设。
20.深化对外开放合作。
(1)利用省外资金增长15%以上。深化与长三角地区融合发展,加强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和中原经济区协同发展,密切与珠三角、环渤海、中西部等区域合作发展。强化对招商项目的跟踪衔接和后续服务。利用好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保持外贷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2)深化与央企、知名民企合作发展,谋划推介一批新的重大合作项目,举办中国光彩事业大别山革命老区(安徽)行暨省与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合作发展活动。加快合作项目建设进度,推动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
(3)实现外商直接投资、对外投资分别增长15%,争取落户和到资15个以上投资总额过亿美元外资项目。办好皖港经贸文化交流、徽商大会、中博会等活动。出台“走出去”指导意见,支持龙头企业开展境外合作开发。建立商务、海关和企业三方加工贸易联网审批平台。
六、着力提高文化软实力
21.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
健全文化惠民工程长效机制,加快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扩大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实行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加快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加快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推进皖南古村落古民居“百村千幢”保护工程,培育重点项目传习基地。开展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推进大运河申遗和大遗址保护工程。办好中国农民歌会和省艺术节。扎实推进文艺精品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建设高质量智库。
22.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深入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重点扶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建设,做强做大文化企业集团,着力打造演艺、影视品牌。加强文化产业交易平台建设,办好动漫创意产业交易会。基本完成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改革。促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加快文化“走出去”步伐。
23.提高体育综合竞争力。
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建设300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培训5000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做好全运会备战参赛工作。办好第15届亚洲赛艇锦标赛、第7届中国体育旅游博览会和第2届中国体育文化博览会。
七、着力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24.狠抓节能减排工作。
(1)强力推进节能工作,制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强化监测预警和调度,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等重点工程。强化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执法检查。开展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建立行业节能“领跑者”制度。推进池州、铜陵、淮北等循环经济和低碳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建设100个省级节能示范项目、100个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单位。
(2)完成减排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1.3%、2.1%,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1.1%、4.9%。加强脱硝脱硫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实现县级以上城市机动车环保监测线全覆盖,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标率达到80%。新增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1100公里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日处理能力1200吨。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试点,加强污染治理和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
25.做好国土资源利用和耕地保护工作。
严格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基本农田易地代保制度和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建设70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和20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抓好工矿废弃地调整利用和低丘缓坡地、未利用地开发利用等工作,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1.8万亩、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8万亩。保障科学发展用地。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创新试点。强化执法检查,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达标县和模范县创建活动,当年批准建设用地供地率达50%以上,单位生产总值建设用地力争下降8%。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26.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1)推进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完成人工造林286万亩、新育苗面积10万亩,创建省级森林城市5个、森林城镇60个,启动1500个以上中心村绿化,完成1万个左右自然村绿化,新建森林长廊1000公里。发展林业经济和林下经济,林业总产值增长15%。
(2)加强沿江、沿淮、沿湖湿地恢复治理,推进生态创建工作。继续实施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研究谋划大别山生态补偿试点,推进瓦埠湖、太平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加强大气环境质量预警监测和污染防治,在马鞍山、芜湖市启动细颗粒物(PM2.5)监测。加强水污染防治,推进淮河流域跨省水污染治理,淮河流域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Ⅲ类,巢湖湖体维持轻度富营养水平并有所减轻,环湖河流水质明显改善。重点流域控制断面达标率达到60%以上,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投运率达到60%以上。
八、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27.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全面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幼儿园589所。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完成2365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重点抓好40所国家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创建、36个实训基地和43个重点专业建设,推进皖北市级职教园区和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实施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高等学校服务文化强省建设行动计划。统筹推进教育信息化,加大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推进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等工作,加强校园和校车安全管理。
28.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1)城镇新增就业6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85%以上;转移农村劳动力7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6万人。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实施“三支一扶”和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性岗位计划,推动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做好退役士兵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加快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建设。
(2)力争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10万人、1628万人、395万人、460万人和429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200万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做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推动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巩固扩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成果,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生育保险实施范围扩大到各类用人单位。规范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10%。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稳步提高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实现城镇基本医保省内异地结算。提高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水平。
(3)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40万套(户),10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年底前基本建成25万套。保障用地计划指标,提高规划建设水平,确保工程质量。抓好公平分配和后期管理。拓展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和使用功能,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
29.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1)大力发展卫生事业,完成10类41项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度任务,加强城乡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强化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发展中医药事业。新农合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
(2)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以孤老病残困为主要对象的社会救助和公益救助机制,加强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人道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推进孤儿学校和救助站建设,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3)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4‰以内。建立诚信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30.巩固提升民生工程。
投入605亿元,实施33项民生工程。强化民生工程责任,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加强资金保障和管理,分类建立建后管养机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31.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规划,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以上。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制度,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九、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2.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1)巩固“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成果,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推进信访事项依法终结评议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法律援助工作,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开展“六五”普法中期督查活动。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完善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
(2)加快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构建标准化社区管理服务平台,完善社会服务和自治体系。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完善培育扶持政策,提高建设质量。
(3)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编制实施建设规划和行动计划。加强质量、药品等重点行业和农村等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合肥、芜湖等市开展国家信用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加快地方征信体系建设,推进省联合征信系统建设。
33.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1)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煤矿和非煤矿山、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专项治理。强化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教育培训。
(2)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继续实施振兴皖药行动计划。
(3)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防范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深化社区警务工作,加强网上警务平台建设。开展监狱劳教戒毒场所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和教育改造质量年活动。加强和创新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深化“共同发展”提升行动。加强政府应急体系建设。
十、着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34.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健全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开展示范创建活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并切实加强监督,推进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研究制定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的相关制度。
(2)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做好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工作。深化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依托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加快组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进网络问政。
35.切实加强廉政建设。
(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风险预警、风险防控和动态管理,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2)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专项清理,以及基层行政执法和服务、市场和中介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3)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审计,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重大投资项目和民生项目审计,加大整改和问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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