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百度搜索安徽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关键词找到我们!
收藏本站
网站地图
触屏版
浏览手机站
网站首页
协会概况
协会简介
组织机构
领导机构
专家咨询委员会
协会章程
协会资讯
通知通告
协会要闻
商务新闻
政府委托事项
投资指南
展会信息
政策法规
综合
财税
市场监督管理
海关
外汇
金融
会员风采
会员风采
加入我们
会员登记
联系我们
资料下载
最新动态
最新动态
热点推荐词:
入会须知
协会职能
会员登记表
首页
>
政策法规
>
海关
政策法规
综合
财税
市场监督管理
海关
外汇
金融
更多分类
更多
通知公告
安徽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收费事项公示
海报】收藏学习!国家安全的20个重点领域
商务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倡议书
我会入选首批联系点
关于邀请参展2024世界制造业大会 国际展区的函
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交流推介活动邀请函 “数说进博—带你认识不一样的进博会”
海关
海关总署对海南省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公告
文字:
[大]
[中]
[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1/4/21
浏览次数:
一键分享
2011年第22号
海关总署2011年3月23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省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暂行办法》(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20号),其中规定离岛旅客购买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免税品,海关以依法确定的完税价格计征税款。根据海关总署2007年第25号公告的相关规定,对离岛旅客购买单价5000元以上的商品,海关以离岛免税商店商品零售价格作为完税价格计征税款。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上一个:
海关总署关于2012年商品归类决定公告
下一个:
海关总署为规范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有关事项公告
14755610029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