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百度搜索安徽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关键词找到我们!

海关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世界海关组织归类决定的公告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2/6/25     浏览次数:    
            
2012年第24号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经营单位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证《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顺利执行,根据《协调制度公约》的有关规定及世界海关组织的要求,海关总署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世界海关组织2010年至2011年商品归类决定)》。商品归类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14755610029